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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教学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来源: 教务处  日期:2020-01-27 17: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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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断升温且呈扩散态势,为切实做好海燕策略线路1book防控工作,确保海燕策略线路1book在外地实习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有效防止交叉感染,现就海燕策略线路1book在疫情期间的实习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疫情高发地区实习的学生,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正常实习的,可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终止实习(终止实习后的去向要遵循当地疫情管理规定或医嘱,建议不要返校和回家)。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申请终止实习的学生在通过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在到达毕业时间时可正常获得实习学分。

    二、对于疫情期间在岗实习、终止实习以及因故已回家的学生,各二级学院都要随时与学生保持联系,并做好追踪管理。

    三、各二级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密切合作,加强对疫情的预防与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如发现疫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当地疫情防治部门报告,不得延误。

    面对当前疫情,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置于首位,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做好教学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教务处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