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海燕策略线路1book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3月)告考生书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来源: 教务处  日期:2023-03-02 14:42:13
    外来文章审核意见

    海燕策略线路1book2022年下半年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3月)

    告考生书

    各位考生:

    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3月)将于2023年3月12日举行。为使考试规范顺利进行,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向广大考生告知如下事项:

    一、考生做好健康状况监测

    (一)返校考生

    1.所有返校考生返校前需主动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需及时报告所在学院。

    2.路途防护:在公共场所要坚持佩戴口罩,保持人际距离。

    (二)在校考生

    所有在校考生由疫情防控学生安全组负责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需及时报告所在学院。

    二、听力试音

    为保证3月12日加考顺利进行,请各位考生于3月9日中午12:00-14:00进行听力试音,调频FM78。

    三、加考名单

    参加本次加考的考生为成功报考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考试且受到当时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了加考申请书,且经学院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上报省考试院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考试证件

    1.考试必须带齐身份证准考证

    2.如无法出具身份证的必须出具由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的考试身份证明,照片上必须加盖学院公章(模板见附件2)。也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考务管理”中下载。

    五、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只携带考试用具。物品寄存耗时,会影响考生进入考场的时间,还可能造成物品遗失;若确需携带物品,请于考试当天在指定区域存放。

    六、纪律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由教育部主管的全国性标准化国家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已在国家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不仅规定作弊行为本身要受到刑罚处罚,还将组织作弊、帮助作弊、替考等行为入刑。望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附件3)和《海燕策略线路1book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川旅院〔2021〕200号)相关内容,认真准备,诚信考试。

    预祝各位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附件:1.参加3月12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加考的学生名单

    2.身份证证明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

    海燕策略线路1book 教务处

    2023年3月2日

    审核:熊双丽

    编审: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