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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能训练中心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发布人:     时间:2022-01-11     浏览次数: 次点击

    1、指导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和代表队训练需要,制订使用计划,并备案

    2、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训练计划的安排组织教学训练,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计划,须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3、指导教师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程序对学生进行科学指导,不得随意更改仪器设备的配置。

    4、每次教学、训练指导教师应当提前一周将内容通知学生,明确目的与要求

    5、指导教师要强化学生对设备的爱护意识,严格监督学生按照设备的操作流程进行训练。

    6、指导教师每次教学、训练结束后,须认填写体能训练中心使用情况登记表。

    7、负责处理教学、训练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8、在教学、训练过程中发现设备需要维修、保养,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并及时妥善解决。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邮编:610100

    邮箱:7630492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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