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学生潜质和特长,适应国家和社会需求,促进拔尖创新人才成长,同时规范和完善学生转专业方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学生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方向完成学业,如申请转专业方向,申请人应对所申请专业方向确有兴趣和特长,转到所申请专业方向学习更有利于其发展和潜质发挥。
二、实施对象:运动与休闲学院大学二年级在校学生。
三、实施要求:1、学生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方向;2、申请转专业方向学生在第一学年学习期间无违纪记录。
四、实施程序:1、办理时间为大二第1学期前四周内,过时不予以办理;2、转专业方向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学生转换专业方向申请书、家长同意书、运动与休闲学院转换专业方向审批表,方可办理。
运动与休闲学院
2022年11月16日